文丨《瞭望东方周刊》特约撰稿包勇恩、沈一 编辑鄂璠
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五周年,也是一体化示范区进入形态开发和功能开发并重新阶段的关键一年。长三角大地,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建设施工现场活力澎湃。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将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朱家角镇,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姚庄镇作为一体化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
通常,随着先行启动区建设的纵深推进、资金投入规模的增长,政府将面临一定的财政支出压力;同时,为推动先行启动区建设而引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将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融资问题。课题组通过对先行启动区内汾湖高新区的调研发现,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专业中介机构,能够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贯穿企业生命周期的股权投融资服务,协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而在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后,又能够通过税收为当地贡献持续的财政收入,从而缓解当地政府资金压力。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拓宽财政收入来源
拓宽财政收入来源
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一体化示范区内汇集了多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然而,项目建设均需要财政资金支持。尽管上级财政对重点项目建设会有部分倾斜,但在建设过程中,一体化示范区内各级政府仍面临着一定的财政支出压力。
以汾湖高新区为例,根据今年1月发布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吴江区内共有51个项目纳入行动计划,计划总投资近2170亿元;其中汾湖高新区3年内区域规划投资项目共8个,计划总投资超120亿元。2023年,汾湖高新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4亿元,同比增长12.83%,从两年复合对比来看,2023年同比2021年增长18%,列吴江区之首,但相较于大额的项目投资建设,仍有压力。
为提升财税收入水平,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提升财政的“造血”功能,汾湖高新区通过培育和扶持本土创新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方式,打造建设一批高成长性的高新技术总部企业,在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同时,拓宽财政收入来源。
汾湖高新区依托临沪区域优势,抢抓建设重大机遇,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加速提升科技创新实力。汾湖高新区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引导企业走创新驱动道路,逐步构建起“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培育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壮大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集群。
这些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典型的科技密集型特征,通过大量的研发投入形成技术创新,并以技术创新带动产品创新,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普遍具有高经济附加值的特征,能够持续为高新技术企业带来相对高额的收入和利润。同时,高新技术企业一旦成长为企业总部,能够进一步形成头部效应,通过规模经济效应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显著提高企业收入利润水平,为所在区域提供持续、高额的财税收入,为区域项目建设贡献力量。
股权投融资
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
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
《总体方案》提出,要将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打造为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并集聚创新要素资源,打造国际一流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构建更大范围区域一体的产业创新链。与此同时,还要打造知识创新型总部聚集区,集聚一批拥有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功能创新的高成长性总部企业。
截至2023年末,汾湖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从2012年的27家增加至252家,共拥有18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6家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家省级“独角兽”企业、7家省级“瞪羚”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各阶段均面临着融资需求,地方金融国企可以利用自身在专业和资金方面的优势,通过股权投融资帮助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首先,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可以解决创业初期的技术研发资金投入。处于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资金方面往往面临两难困境: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密集型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才能实现技术研发方面的突破,从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因缺乏足够的抵押品,加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难以取得银行贷款的资金支持。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导致不少初创企业在前期就因资金耗尽而夭折,技术创新难以为继。东吴证券、苏州资管、苏州信托、东吴人寿等苏州地方金融国企有着富裕的资金,在创投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可以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为当地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其次,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可以帮助企业实现持续稳健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可能会再次面临发展瓶颈。此时,需要通过上市等方式获取新的股权融资,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当前,国内资本市场制度体系日趋完备,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正加快形成。相较于主板较高的企业盈利要求,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更加适应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特点,拓宽了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的渠道。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板块上市,通过股权融资为自身发展获得资金保障。在此过程中,地方金融国企可以发挥自身在资本市场的专业优势,为企业发行股票融资提供承销保荐等服务。
证券公司服务区域一体化路径探索
解决一体化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题,培育并扶持其成长为区域内的大型企业,既能够响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又能够为当地政府提供持续的财政资金来源,缓解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压力,是证券公司践行“金融报国”的具体体现。证券公司应准确把握功能性和盈利性,发挥直接融资“服务商”功能,为区域一体化建设贡献力量。
一是为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包括创投、上市、再融资等贯穿企业生命周期各阶段的股权投融资服务。证券公司可结合当地先进产业集群特点,设立相应团队加强产业研究,建立“产业研究+产业投资+产业投行+综合财富管理”一站式服务模式,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一揽子全产业链投融资服务,重点布局符合国家战略发展目标的行业领域,助力打造高水平产业创新集群,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初期,证券公司可以通过找寻合适的产业基金、投资人,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杠杆和引导作用,为优质的初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待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后,证券公司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金融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帮助企业走向资本市场;企业上市后,证券公司又能够通过再融资、并购等方式助推企业做大规模,帮助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产业内有话语权的领先企业。
二是为优质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提供股权融资服务。当前,国内资本市场制度体系日趋完备,其中设立于2021年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定位于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其提供直接融资服务,这与一体化示范区内数量众多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需求高度契合。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中证金融、证券业协会配套制度规则同步发布实施。
全面实行注册制是涉及资本市场全局的重大改革。在注册制和北交所设立的大背景下,证券公司应始终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使命,努力挖掘有潜力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提前介入并为其规划未来登录北交所的“路线图”,助力企业在成长初期获得更多资源支持和发展机会,为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三是辅导高新技术企业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为企业做大做强和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证券公司对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较为熟悉,能够为企业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纪律等提供辅导和顾问服务,降低企业在财务、法律等方面的风险,促进中小企业规范、良性发展,同时能够使其更早地熟悉和进入资本市场,增强信息披露意识,为将来进入资本市场及后续的长期稳健发展奠定基础。
比如,汾湖高新区内的康力电梯经东吴证券保荐后于2010年成功在深交所上市。在上市过程中,东吴证券协助康力电梯全面建立了现代化企业制度,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康力电梯在上市后经营业绩始终稳健增长。康力电梯在上市后十年时间内,累计实现净利润约31亿元,累计纳税超过30亿元,在实现自身跨越式发展的同时也为汾湖高新区创造了巨大的财税收入。
(作者系东吴证券课题组主要成员,包勇恩系东吴证券合规法务部综合合规管理部总监;沈一系东吴证券合规法务部投行合规管理部合规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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