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四普”进行时 | 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区“四普”工作调度会

政务   2024-10-15 20:02   内蒙古  


为及时掌握全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提高文物复查率和调查覆盖率,顺利推进各项工作,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14日下午以腾讯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区“四普”工作调度会。

会上,自治区普查办公室通报了全区“四普”经费落实情况,实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报道及简报印发情况,提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明确了第四季度的目标任务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会议听取了各盟市“四普”进展(包括长城普查)情况,第三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公布名录上报情况,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及与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情况。

会议强调,各级文物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将文物普查与安全巡查结合起来,边普查、边发现问题,边整改、边完善机制,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宝贵的文化遗产。

会议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总体安排,锚定实地调查阶段的各项任务,把握工作重点与时间节奏,按照“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工作要求,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合作,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在2024年底前完成实地调查阶段任务80%以上,有条件的盟市争取在年底前完成野外调查任务,然后转入室内进行数据复核,待明年天气转暖后再到野外查漏补缺。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发现文物消失、撤销、损毁、违建等问题,各级普查机构要进行现场复核和严格审查,及时报告属地文物行政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报自治区普查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普查工作动态信息,为文物普查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自治区普查办公室、各盟市普查办公室成员,各盟市文旅局、文物局分管文物工作的负责人共计145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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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王佐政
复审:赵   璟
初审:王雪雯
供稿: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办公室 马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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