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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五”时期江西省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拟授予名单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西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4年,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十四五”时期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在各地各校积极创建、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130所申报学校进行了严格的材料初评和实地指导及评审。经综合评议,拟决定授予其中88所中小学校(幼儿园)、4所职业学校“江西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省教育厅语材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发送加盖公章的电子函件,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联系邮箱:sywb2021@163.com,联系电话:0791-86765291。
江西省教育厅
2024年11月8日
关于“十四五”时期江西省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拟授予名单的公示
南昌市(14所)
九江市(8所)
景德镇市(4所)
萍乡市(4所)
新余市(2所)
鹰潭市(4所)
赣州市(13所)
宜春市(7所)
上饶市(9所)
吉安市(10所)
抚州市(13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