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建诚信 | 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综合监管 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时事   2024-11-11 10:58   内蒙古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管局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促进信用信息要素流通共享,根据信用风险状况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从“小切口”入手解决监管中的“大问题”,充分发挥信用赋能增效作用,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导向的营商环境。
监管对象实行标签化管理,对市场主体实施分类监管。按照提高监管精度,打通部门间监管要素的原则,通过对市场主体多维度标签赋值,实施动态“标签式”管理,为经营主体精准绘制“信用画像”。现协同监管平台内已建立37大类,141个标签项,标注经营主体36252户,为18万户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标签式”管理不仅打通了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各级监管对象的数据壁垒,而且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提供了有力支撑,实现从监管事项到监管对象的有效映射与精确索引。 
监管对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为全面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全旗部署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工作,推动全旗33个部门结合监管实际,根据各领域信用风险分类制度及标准对监管对象进行风险等级评定。现乌拉特前旗食品生产领域,信用风险市场主体共有65户,其中A类38户、B类56户、C类1户;餐饮服务领域共有345户,其中A类53户、B类206户、C类51户、D类35户;药品经营领域共有30户,其中A类27户、B类3户;医疗器械经营共有13户,其中B类13户。
下一步,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管局将优化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基础性指标体系。按照市级制定的39个分级分类模型,将市场主体分别纳入风险监管名单,建立监管对象子库,对其进行信用风险等级分类,对不同风险等级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低风险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较高风险企业实施精准重点监管,全面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来源: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管局
发布:乌拉特前旗融媒体中心

编辑:常懿

初审:贾甜

编审:蒋普全 

监审:高燕霞

总监制:赵海军


乌拉特前旗融媒
乌拉特前旗官方媒体权威资讯唯一公众号发布平台。一手热点新闻,感知身边温度;深耕本土文化,感受乌拉特魅力。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