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9人被查处!

民生   2025-01-21 15:33   山东  

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
临沂市加大对
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及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近期
多人因违规燃放或
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

1


2024年12月31日,兰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周某在滨河万达广场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兰山公安分局对周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2


2025年1月1日,兰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曹某等4人在三和大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兰山公安分局对曹某等4人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3


2025年1月9日,兰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彭某在沂蒙路北关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兰山公安分局对彭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4


2025年1月3日,沂河新区公安分局在沂河新区白沙埠镇某小区发现,徐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购买的大量烟花爆竹储存于其经营的超市两侧集装箱内,被公安机关查获。目前,沂河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5


2025年1月7日,高新区公安分局在高新区罗西街道某村抓获涉嫌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嫌疑人孙某某,查获烟花爆竹980余箱。目前,孙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6


2025年1月13日,兰陵县公安局抓获驾驶小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嫌疑人王某某,查获烟花爆竹324箱。目前,兰陵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在此提醒市民注意

临沂这些区域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一)临沂市主城区长春路以南,烟汕线—温泉路—沃尔沃路一线以西,华夏路—罗程路—龙潭路—火炬路—湖北路向西延伸至京沪高速公路一线以北,京沪高速公路以东形成的闭合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临沂市主城区禁放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请自觉遵守
《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
禁放区不燃放
限放区依法安全文明燃放
少一点烟花,多一点安宁
少一点污染,多一点清新

来源:临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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