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布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
《办法》修改前,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7个,共放假11天。此次修改后,7个节日共放假13天。
其中:春节4天(除夕至初三),通过调休放假至少8天,较原来增加1天;国庆节3天(10月1日至3日),调休形成7天假期;劳动节2天(5月1日、2日),调休放假5天,较原来少调休1天;元旦、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1天,除逢周三外,结合与相连周末调休,形成3天假期。
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如下:
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