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6日,乌审旗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接群众周某某报警称:其放置在某平房家柜子中的15500元现金被盗。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展开侦查工作,经过细致的现场勘查及调查走访,民警仅用两个小时便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对其在某平房家中盗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小案不小办,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作案手法后发现与2024年6月接报的一起入室盗窃案件的作案手法相似,通过对案件进一步深追细挖、缜密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如实供述了其于2024年6月份在某家中盗窃现金的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乌审旗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审核 乌兰 王小飞 白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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