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斗村位于锦屏县西南部清水江南岸山岭上。旧名“文堵”,苗语称“冉都”,意为朝上水的山岭。该村由上寨、下寨两个自然村组成。在清康熙以前,文斗尚属“化外生苗”之地。清代康熙中期,文斗与附近的平整、岩湾等寨相约到黎平府“输粮附籍”。当时上、下两寨头人正闹矛盾,在“附籍”问题上意见相左,上寨归属黎平府龙里长官司,下寨则归属镇远府天柱县,形成一寨两属,直到民国初年才统归锦屏县。1953年设文斗乡。1992年撤文斗乡,其地并入河口乡。有姜、龙、高、朱、易、李、范、马、王、陆、蒙等姓氏,以姜姓为多。
文斗两寨一派古木葱茏,民舍掩隐其中。尤其是寨头和寨脚,两人合抱的古树群遮天蔽日。临路的树下设有木石坐凳,行路或劳作疲乏时在此间小憩,听鸟雀鸣叫,品清凉山风和随风送来的各种花草清香,令人心旷神怡。下寨有一株银杏树,下部干空成树洞,树洞中可容七八人酌饮。此树虽然中空,但依然生机勃勃,每年果实累累。
整洁古朴的青石板道路也是文斗的一大景致。整个文斗的青石板路总长5公里。青石板路平处相拼,陡处相叠,在村舍间、树林里蜿蜒伸展。当经过古树下、井泉边时,还在路边设木石学凳供人小憩补力。路到山间分岔时,岔路口立有指路碑,标明每条路之所通往。文斗两寨曾在寨前寨后建有多道寨门。现存两座寨门都建在古树荫稠的坳口,建筑古朴简洁,青石板路从亭正中过,亭上设有供人乘凉休闲的“美人靠”。这两座寨门现已成了文斗的标志性建筑和休闲娱乐及迎来送往的主要场所。
除自然景观之外,文斗有两大文化“宝贝”:一是契约文书,二是碑刻。过去,文斗山场广袤。木材贸易兴起后,文斗人纷纷采伐林木,通过“山客”或自已运送到“三江”售卖。山场较多的人家自己经营不过来,就找人代为栽种和经营,而苦于无田无山的穷苦农民,因代人栽植杉木可获得幼林间套种的杂粮糊口度日,亦乐而从之。在文斗等地从事造林的,除了本地苗侗等族农民外,还有来自邻近天柱县和湖南、江西等地破产汉族农民和手工业者。这些人的到来,把契约文化也带到了这里。
清康熙时期“输粮附籍”以后,文斗两寨行政上归黎平府龙里长官司和天柱县管辖,但因距离遥远,官府鞭长莫及,这里仍是在村寨自然领袖的领导下进行“自治”,而契约文书则是进行“自治”的重要工具。在嘉庆以后至光绪时期,文斗俨然是“契约社会”。人们所进行的买卖山林田土、租佃山场、借贷钱粮、析分家产等经济活动,无不签订契约文书。在契约面前,无贫富贵贱之分,人人平等。如有权益被损害,人们会以契约文书为依据,请家族或地方领袖予以裁定。如果在当地解决不下,人们则书禀附约投讼,请官府断决。村里过去有专门代人书写诉状或代人诉讼的人,文斗村因而被称为“好讼之乡”。
文斗至今保存较有价值的石碑有30多块,其中最有名的是刊刻于乾隆三十八年(即1773年)以保护村寨生态环境为目的的“六禁”碑。“六禁”碑的“禁条”后来演变成习惯法,对文斗人、对文斗寨产生的影响深远。还有,刊于清乾隆五十六年(即1791年)的婚俗改革碑。该碑对文斗的影响长达两百多年,至今仍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以至被称为“清水江古代少数民族婚俗改革的里程碑”,是文斗等清水江一带的“地方姻法”。
文斗历史上很重视教育,出了很多名人。2012年,文斗村入选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来源:锦屏文化丛书之《锦屏概览》
统筹:吴育基
监制:龙柳仙 王瑞燕
主播:王秋平
编辑:王希子 阮文静
封面设计:舒宝
投稿邮箱:jpxwzx@163.com【《杉乡夜读》栏目 收】
锦屏县融媒体中心 主办
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觉得好看,请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