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直击|着力培育新型研发机构 不断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时事   2024-12-23 16:46   黑龙江  



12月23日,中共绥化市委宣传部、绥化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绥化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科技局专场)。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润璞就我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的经验做法,回答了记者提问。



沈润璞说,新型研发机构作是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特点,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合作、实现产业技术突破和培育新兴产业等方面作用显著。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意义重大。


当前,我市现有省备案新型研发机构2家,分别为庆安源升河寒地水稻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和黑龙江佳宜宏大科技有限公司;庆安源升河寒地水稻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是由源升河集团与国家杂交水稻技术研究中心共同组建的一家水稻育种公司,2021年通过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对我市的粳稻新品种选育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黑龙江佳宜宏大科技有限公司是以石油化工领域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科技型公司,2023年通过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为我市实现油头化尾由初级原料向高附加值精细化学品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近年来,我市大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于2021年制定出台了《绥化市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细则》,大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重点在两个方向予以补助。一是初创期新型研发机构补助,规定对于在绥化市本级范围内注册和经营,首次通过省备案的初创期新型研发机构,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于20万元资金支持;由国家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且本人持股10%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由市级财政一次性给子40万元资全支持。二是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对于在绥化市本级范围内注册和运营,获得省绩效补助的新型研发机构,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由国家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且本人持股10%以上的新型研发机构,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60万元资金支持。


沈润璞最后说,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库,挖掘市域内符合新型研发机构特征的企业入库,对入库企业开展长效培育辅导工作,在技术合同登记、申报材料撰写等方面,开展一对一针对性辅导,帮助企业通过省备案,扎实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全媒体记者 宋一枫 孙一博 刘华鹏


编辑:张铧月  程美妮
审核:孙玉志
监审:李云峰  滕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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