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国家发改委印发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
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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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其中提到,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各地区不得限制
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
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供应商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匹配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通知全文如下:
来源:央视新闻、央视财经 编辑: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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