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法丨民事法律行为

文摘   2024-11-29 23:03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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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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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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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具备哪些条件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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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来源丨魅力南铁
编辑丨张正仁
校稿丨王旭鹏
审核丨杨俊
签发丨付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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