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及时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线索,推进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根据丽江市《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决定对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现将举报奖励办法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二、举报方式
丽江市线索核查中心举报电话:0888-5112256;
玉龙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888-5391233;
玉龙县线索核查中心举报电话:0888-5394118
举报线索应尽可能提供案件时间、地点、犯罪事实等简要案情,提供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等相关情况。
三、奖励办法
四、保密制度
政法机关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举报人及其近亲属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给予充分保护。
五、法律责任
举报人要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发现,依法追究诬告者法律责任。
主办单位:玉龙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洪悦
二审:张世芳
终审:和尚彪
监制:和岳琪
法律顾问:云南李寿刚律师事务所 李万昆
(132 0888 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