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2024年10月28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三亚福尚餐饮店开展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警告”。
2024年10月28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三亚和氏烧腊店开展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警告”。
2024年10月30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三亚崖州饭菜蒸乡餐饮店开展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之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