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置办酒席、招待贵客为由,行盗骗财物之事,不法分子终究难逃法律制裁!近日,经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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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在仙游经营一家海鲜酒楼,今年春节前,正值传统宴席预定的高峰期,可酒楼少有人光顾,罗先生十分焦急却又无奈。
1月底,王某到店想预定12桌酒席庆祝自己的生日,罗先生连忙把王某请到会客室详谈。
王某称自己长期在外地经营加油站,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想借生日和亲戚朋友联络下感情,因此要求罗先生好好准备。
双方很快就将酒席的细节敲定下来,之后罗先生要求王某预付定金。结果反而是王某拿出了自己的收款二维码,并让罗先生扫码。正当罗先生纳闷之际,王某解释说自己手机里没零钱,想让罗先生先转5000元,等下朋友会拿现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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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虽心存疑虑,可想着生意不景气,难得遇到一笔相对大的订单,而且扫码换现金的请求也不好拒绝。于是罗先生就扫码向王某转账了5000元,之后双方继续在会客室闲聊。
其间,王某还频繁在手机上聊天,突然,他又开口向罗先生借5000元,这次直接被拒绝了。
罗先生的疑虑越来越重,他开始追讨之前转账的5000元,而王某则以朋友需要路费、联系不上等理由拖延不还钱,甚至还想借故离开。察觉不妙的罗先生最终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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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王某系诈骗前科分子,在罗先生之前,就已经有一名酒店老板被他以同样的手法骗取了数千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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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建法治报、综合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