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半是酒驾!全省交警严查严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重磅行动

2024-11-07 09:34   吉林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连日来,全省各地交警部门立足辖区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瞄准“减量控大”工作目标,聚焦路面管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坚决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辽源


10月12日9时10分许,东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内开展查酒驾行动时,查获一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根据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发现该驾驶员无证驾驶,驾驶的车辆也属于报废车辆,且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此次违法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进一步办理中。

白山


10月16日,抚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中,在鹤大线发现一辆农用机动车驾驶人行为异常,民警立即将其拦截。

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检查发现,驾驶人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相应处罚。

松原


近日,驾驶员崔某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松原辖区京抚线1195公里处附近时,被松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发现其身上有酒气。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进一步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酒驾的事实,驾驶人声称他今天早上并未饮酒,而是昨天晚饭时在家里喝的酒,想着过了一夜应该没事了才驾驶汽车上路,没想到“隔夜酒”也会被查出酒驾。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白城


10月24日14时30分,大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安广公路中队在辖区县道某村路段开展酒驾查缉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快要到达检查点前,驾驶员突然停车,执勤民警随即上前拦截检查,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经测试,该驾驶员的酒精含量达到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驾驶员谷某称在自家田地里收白菜期间,休息时喝了一瓶啤酒,之后便驾驶车辆拉着妻子到安广镇买菜,在返回途中被执勤民警逮个正着。此前,谷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大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依法吊销,此次属于无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惩。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延边


10月20日22时18分许,延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朝阳川中队执勤民警在延吉市富利冷库门前发现驾驶人朱某某有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交通违法嫌疑,于是依法将驾驶人口头传唤至朝阳川中队进一步审查。

经称重检斤结果显示该货车称重结果为67300KG,已构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30%以上的违法行为。在询问过程中,驾驶人朱某某如实陈述了当天在上述地点驾驶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货车驾驶人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


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吉林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在吉黑高速丰满收费站执勤时,查获一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违法行为。
 违法驾驶人高某驾车从长春前往吉林市,在准备驶出高速收费站时发现前方有民警。高某见状把车停在了站内广场企图躲过一“截”。可是执勤民警发现了该车异常,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时,高某谎称下错了路口,出示了在网上购买的驾驶证,后经民警查询高某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其所使用的是伪造、变造的证件。最终,民警依法对高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对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并处1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近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德惠分局巡逻二大队民警在德惠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在驶入收费站内广场后行驶缓慢,这一异常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车厢内除了驾驶人位置外,车内装满了货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据驾驶人周某讲,为了送货方便、减少运输成本才铤而走险。民警对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驾驶人周某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并监督驾驶人现场将货物进行转运,消除违法状态后予以放行。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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