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心存侥幸
酒后驾驶机动车
都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
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饮酒驾车是违法
醉酒驾车是犯罪
为切实做好春运、“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永靖公安交警将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现将近期查获的1起酒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曝光案例
2025年01月31日22时25分许,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刘家峡镇三塬路口路段执行夜查勤务时,现场查获豆某某醉酒后驾驶甘A*****号小型轿车,后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抽取血样后,经司法鉴定其血液当中酒精含量为:115.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询问,豆某某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希望各位驾驶人牢记
生命无价
酒后禁驾
饮酒尽兴时
请大家选择绿色出行或打车、代驾
让我们携手拒绝酒驾
共迎平安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