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显示,许昌学院原党委书记陈建国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酒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2014 年至 2015 年,陈建国任许昌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安排院办公室主任购买茅台酒 11 箱用于公务接待,费用合计 5.61 万元,以办公用品、低档酒水发票等形式予以报销。
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许昌学院租赁两台 2.0T 帕萨特轿车(新车价格 24.8 万元),供陈建国等人使用,费用合计 45.435 万元。2020 年 2 月,陈建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信息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