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长期不动账户销户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甘肃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企业经营状态异常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清理,下列43户账户符合清理条件,请开户单位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甘肃泾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辖内开户网点办理撤销手续,逾期不来者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按照相关规定销户处理,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专户管理。
温馨提示:我行不会要求您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发送“账户销户”、“账户清理”等相关的手机链接以任何理由要求您给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操作,请注意防范诈骗风险,请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将您的公司及个人信息、账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等透露给任何人。
以上内容,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泾川农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感谢您一直以来的理解与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25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