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补贴!家装厨卫“焕新”活动企业征集中→

政务   2024-10-10 14:40   山东  

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和山东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市商务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装厨卫“焕新”活动,现征集参与企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


(一)实施时间

实施细则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类别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扫地机器人、智能门锁、智能晾衣架、智能影音(智能音箱)、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座椅(智能按摩椅)、智能健身设备、护理床(床垫)、轮椅(助行器)10类产品进行补贴。

注:最终补贴类别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安排情况确定,以正式印发实施细则为准。

(三)补贴资金拨付及管理

补贴资金由参加活动销售企业先行垫付,原则上半个月进行一次拨付审核。

活动期间,参与企业负责按有关要求上报消费者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包括消费者基本信息,商品类别、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商品条形码、能效(水效)等级、销售价格、补贴价格、安装地址等)。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销售企业。如消费者发生退货,销售企业应按照消费者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进行退款。退货时,销售企业已收到补贴资金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资金退回指定账户。

参与企业自觉接受有关单位及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参与企业在活动期间存在违法违规及不诚信等问题的,将被取消参与资格,依法依规处理。


二、

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从事相关类别产品销售业务的企业及其名下机构(含线上电商企业)。

2.具备垫资和及时退还资金能力,能与相关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能开具正式发票,并自行配备补贴发放及核销的相关硬件设备。

3.具备一定的仓储及配送能力,线下企业应具备适当的经营场所,通过自营或合作,能提供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4.能够准确提供商品类别、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商品条形码、能效(水效)等级、销售价格等产品信息,具备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进销存管理系统。

5.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管控能力,主动接受主管部门抽查、审计、检查以及税务稽查。

6.具备处理消费者咨询、服务要求和投诉的能力。

7.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三、

企业参与工作要求


1.做好参加活动商品报备工作。主动与活动平台对接,上报参加活动商品类别、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商品条形码、能效(水效)等级、当年平均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

2.做好活动宣传工作。制作和张贴活动宣传材料,通过举办活动启动仪式、设立活动专区等方式加强活动宣传,对参加活动商品明确统一张贴“东营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标识。

3.做好活动商品销售记录工作。建立销售台账,记录销售商品、销售价格、补贴价格、安装地址,以及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核查。

4.做好活动咨询服务工作。熟悉掌握活动补贴范围和补贴规则,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四、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个附件材料单独加盖公章并在签字处签字,材料整体加盖骑缝章。全套申报材料须电子版与PDF扫描版一并提供。

1.活动参与申报表(含经营场所彩色照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用证明等信息,附件1、2)。

2.参与活动商品申报表(附件3)。

3.企业参与活动工作方案,包括宣传、促销、风险管控举措等。

4.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五、

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应按要求向所在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县区、市属开发区、省黄三角农高区商务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14日17:00前报送至东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秩序科,电子版与PDF扫描版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2.市商务局审核确认参与企业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参与企业及时按照要求入驻活动平台。

3.市商务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和补录。 


六、

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扩大企业参与覆盖面,务求工作实效。

(二)加强风险防范。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落实活动实施主体责任,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切实做好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借机涨价、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等行为。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严防非法翻新、以次充好行为。

(三)开展重点核查。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补贴核查工作,查证补贴落实情况的合规性、真实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市商务局,严肃追究相关主体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七、

活动咨询电话


东营区商务局:0546-8260081

河口区商务局:0546-3881055

垦利区商务局:0546-2528156

广饶县商务局:0546-6450118

利津县商务投促中心:0546-5680608

东营开发区经发部:0546-8090035

东营港开发区经发局:0546-8019557

省农高区经发局:0546-8909197


附件:  1.活动参与企业申报表

           2.活动参与企业申报汇总表

           3.参与活动商品申报表(另附excel格式文件)


                                                                             东营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8日


关于征集东营市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附件3:东营市家装厨卫“焕新”参与活动商品申报表


来源:东营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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