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家庭公示

政务   2024-10-22 14:15   山东  

东营区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符合条件家庭公示(第八批)

按照《东营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东区住建发〔2023〕29号)要求,现将经初审符合东营区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6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0546-8228171

邮箱:dyqzfbz@163.com


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


编辑:李明林

部门单位:区住建局 郭启豪

一审:李明林  二审:彭小帆  三审:徐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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