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整治影响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落实的突出问题,从严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向社会各界征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1.通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村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村霸”“乡霸”;
2.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痞霸势力;
3.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河砂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沙霸”“矿霸”;
4.盘踞在重点行业或县城几大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暴力方式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的“菜霸”“渔霸”“肉霸”“市霸”等痞霸势力;
5.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6.教唆、诱导、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7.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8.实施网络新型诈骗、“套路贷”、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软暴力”催收等涉互联网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9.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与“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二、举报奖励及要求
1.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凡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2.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修水县义宁大道199号行政中心一楼县扫黑办110室,举报电话:0792-7767389;邮箱:xsxsh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