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计划在第四季度开展汽柴油、餐饮、住宿、超市商品及蔬菜补贴工作。
一、补贴时间
本次补贴活动由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组织实施。根据上级部署,第四季度补贴工作计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补贴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12月6日,共计30天,主要补贴汽油、柴油;第二阶段补贴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12月30日,共计54天,主要补贴餐饮、住宿;第三阶段补贴时间11月8日至11月17日,共计10天,11月22日至12月1日,共计10天,12月6日至12月15日,共计10天,主要补贴超市商品、蔬菜。
二、补贴资金
2024年第四季度补贴工作期间,计划安排县级财政补贴资金30万元,用于本次活动汽柴油、餐饮、住宿、超市商品及蔬菜补贴工作。
三、补贴标准
(一)汽油:汽油按当日汽油价格消费满200元至400元封顶,每升补贴1元(其中政府补贴0.7元、承办企业补贴0.3元)。直至补贴用完为止。
(二)柴油:柴油按当日柴油价格消费满200元至500元封顶,每升补贴0.6元(其中政府补贴0.5元、承办企业补贴0.1元)。直至补贴用完为止。
(三)住宿:前往承办住宿企业,消费满200元补贴20元、满300元补贴30元,直至补贴用完为止。
(四)餐饮:前往承办餐饮企业,消费满100元补贴10元、消费满200元补贴20元,以此类推至消费满1000元补贴100元封顶(个人消费、宴席、团餐进店消费即可补贴),直至补贴用完为止。
(五)超市商品:前往承办超市及企业,消费满100元补贴10元、消费满200元补贴30元、消费满300元补贴60元,直至补贴用完为止。
联系电话:0974—855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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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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