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文摘   2024-10-28 23:30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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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

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书记员

二、岗位职责

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接待来访、处理来信、立案送达等相关工作;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校对、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截止日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法学专业人员或具有法律从业经验者、双河市户籍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好的沟通协调、工作执行能力和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四、报名流程

填写《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扫描电子版、学历学位证书扫描电子版、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电子版文件发送至1197698436@qq.com(电子邮件标题命名为“聘用制书记员+姓名+电话”)。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五、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需求和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面试人选;

六 、面试

采取集中统一面试的方式,面试中包含速录测试;

七、政审及体检

面试通过的人选,需要在一周内向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提交《考察表》《录用审批表》和第五师医院体检中心的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八、相关待遇

办公地点在第五师双河市(第五师双河市银华路160号)。书记员采取固定薪酬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薪资待遇每月43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试用期不缴纳公积金;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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