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作为一种特殊的专卖商品,受国家法律严格控制,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不能随意买卖。但一些不法经营者,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干起了倒卖空烟管等烟草专卖品的生意,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
近期,海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倒卖空烟管的案件,在无烟草及烟草制品生产、专卖许可的情况下,被告人马某、胡某夫妻二人购买生产空烟管的机器以及滤嘴棉、滤嘴纸、卷烟纸等原材料,在河南省宝丰县的一个家庭农场内,自己生产空烟管,成为较大的供货商。被告人宋某、王某等人从马某处购买空烟管后,再通过快手、淘宝及微信等平台向全国各地销售,短短数月,便获利百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被告人马某、胡某等人违反烟草管理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物品,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对其判处刑罚。
传统意义上的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属于烟草专卖法中规定的国家专卖品。本案中马某、胡某等人售卖的空烟管经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滤嘴段应是烟用滤棒,均使用烟草专卖品,因此应当属于专卖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应以非法经营罪处理。希望大家可以从马某、宋某等人的身上吸取教训,识别国家烟草专卖品的种类,不要贪图牟利进行倒卖,同时若发现有人倒卖空烟管等烟草专卖品,一定要及时向烟草专卖局或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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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州区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