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期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和《郑州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办法》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4年第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参加面试考核人员
1.参加过往期面试考核但未通过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2.2024年8月31日前实习期满一年,参加2024年第四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笔试考核合格,经律师事务所同意的人员。
注: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均可参加本次面试报名。
02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03
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请以各律师事务所为单位于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6:30前将申请考核面试材料报送协会秘书处。
地点:正商木华广场三号楼B座14层会员接待大厅
04
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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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复印件一份);
2.《笔试合格证明》一份;
3.《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4.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河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表》(原件一份,详见本通知附件);
5.《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申请表》(原件一份);
6.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原件一份);
7.每月由指导律师签名确认的《实习月志》(原件一份);
8.经律师事务所确认,不少于三千字的《实习总结》(原件一份);
9.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中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应当由实习指导律师及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对实习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以及完成实习项目的情况、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实习纪律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做出如实评价。
上述第9项所述“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
05
相关内容
律师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全国律协操作指引方面的内容。
06
报名提示
实习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查处的,实习考核应当暂停,待调查结果做出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考核。
07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 爽
电 话:0371—55686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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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表》
END
编辑 | 秘书处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