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博湖县博湖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政务   2024-12-09 19:08   新疆  


按照自治州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3日,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博湖县博湖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州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博湖镇党委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州党委第一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十一届州党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介绍了巡察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明确了巡察监督重点和方法程序。强调本轮巡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强化政治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博湖镇党员干部纪律作风不断好转、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博湖镇党政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是帮助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促落实的有效途径,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认真配合做好各项巡察工作。


博湖镇党委书记表示,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全力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把此次巡察当作一次加强党政班子成员党性锻炼的机会,当作一次全面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以积极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博湖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博湖镇党政班子成员及“五办五中心”干部,各社区第一书记、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辖区企业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博湖镇退休干部代表、近三年调出干部代表等参加会议。


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博湖镇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12月3日—12月30日)设联系群众电话:19309964201;联系群众电子邮箱:bzdwxcb410@163.com;联系群众信箱分别设在巴州信访局联合办公楼1楼大厅窗外(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42号)、博湖县农贸市场大门左侧、行政服务中心门口、博湖县人民医院大门右侧、博湖镇人民政府大门口、博湖镇宝浪社区大门口、博湖镇西海社区大门口、博湖镇幸福社区大门口、博湖镇银湖社区大门口、博湖镇团结社区大门口、博湖镇阳光社区大门口、博湖镇芦花社区大门口等,共12处;联系群众邮政信箱:库尔勒市巴音东路60号信箱,自治州党委巡察办收。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10:00—22: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州党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博湖县博湖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审核: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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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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