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机场第四季度招聘371名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季度招聘公告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16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国有企业,在册员工8500余人。新疆机场集团目前运营管理除石河子机场外的疆内24个民用运输机场。旗下除航空主业外另有5大板块公司,主要经营:航空地面保障和服务,航空销售代理、房地产、仓储物流、商业、酒店、旅游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新疆已经发展成为全国民用机场数量最多的省份,新疆机场集团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为航空公司、旅客、货主提供航空服务,助推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详见文章末尾招聘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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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任职条件
(二)符合机场集团体检标准。
(三)安检、运输服务等窗口岗位:形象良好,人员相貌端正、体态匀称、身体健康,身高男:1.72米以上、17.5≤BMI<30;女:1.62米以上、17.5≤BMI<24(算法: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四)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
(五)如确定录用,能够提交身份证、居住证、毕业证、学位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他合法证明材料。
(六)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人事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记录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20日
(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11月20日23:00)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微信搜索并关注“天智咨询”公众号,点击“招贤纳士”,按照公众号要求上传相关信息。完成简历填报。
(二)资格审查。根据公布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持有岗位相关资质的可适当放宽要求。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工作人员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下一环节详情。请应聘人员确认好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出现无法联系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具体内容及形式以通知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取所有面试官打分总数平均值,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本次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的予以淘汰。
(四)确定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等考评环节情况,对于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择优确定人选,若确定后,出现本人放弃等情况,考虑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五)背景调查。根据应聘人员的测评结果,按照公司考察程序对其进行背景调查等工作。
(六)体检。拟录用人员安排进入体检环节,若在此环节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考虑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或重新组织招聘。
(七)录用。经体检合格,所有聘用审批程序完成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二)每位应聘者仅限投一份简历,报考一个岗位。多投作废。
(三)在各招聘环节中,我公司工作人员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我公司不再发布通知。
(四)公司采用择优录取原则,公司有权根据笔试/面试、背景调查及体检等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咨询方式咨询电话:冀女士0991-7891856
咨询时间:工作日10:00-13:00,16: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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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2〕7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昌吉州赴内地省市高校招聘23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14日9:30—12:30 兰州:西北师范大学
2024年11月16日9:30—12:30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
14:30—17:00 西安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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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业期人员,即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性别、族别;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需要;
7.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9.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10.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近3年来,在公务员、中小学教师、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试讲面试。试讲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报名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进入试讲面试的人员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试讲面试。试讲面试以“试讲+答辩”为主,由现场招聘工作人员从应聘人员报名学科中随机抽取一课进行试讲,提问1—2个问题进行答辩,重点测试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能力、仪容仪表、教育教学能力。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除试讲外,还需进行专业测试;幼儿园教师岗位需进行幼教专业测试。根据应聘人员试讲、答辩以及专业测试情况予以赋分。试讲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试讲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要求参加试讲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在试讲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所报岗位教育部门工作人员通知为准。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经本人书面申请,可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复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试讲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由教育部门会同招聘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详细考察。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由所报岗位教育部门、招聘学校与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空缺岗位的按试讲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岗位试讲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考察结束后,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情形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的,下发聘用文件,教育部门、招聘学校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监督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二)对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不提供真实情况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情节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
(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报名人员应时刻关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cj.gov.cn)、昌吉州教育云平台(网址:http://www.cjzedu.cn)和高校内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报名后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招聘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奇台县教育局:0994—72256007214439
阜康市教育局:0994—3227291
昌吉市教育局:0994—2284323
呼图壁县教育局:0994—4500446
玛纳斯县教育局:0994—6689063
昌吉州教育局:0994—2333751
招聘工作小组:18194865656 18999360158
(二)监督电话
昌吉州党委教育工委党建工作科:0994—2521686
附件1:新疆昌吉州赴内地省市高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附件2:新疆昌吉州赴内地省市高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2024年11月12日
2024年绿洲国民村镇银行社会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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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师市战略,加大师市医共体人才引进力度,稳步提升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以下简称“师市医共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聚焦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重点工作任务,秉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原则,以推进重点任务、完成重点项目、培养人才为目的,诚邀医疗英才汇聚第十四师昆玉市,助力师市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2024年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开展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数量
根据师市医共体实际人才需求,计划引进4个岗位20人 ,其中临床医生12名、麻醉师2名、管理岗位2名、护士长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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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范围
师市医共体引进和培养的A类人才是指以下第四层次至第六层次人才;B类人才是指以下第七层次至第八层次人才。
第四层次:取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第五层次:取得相应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第六层次: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双一流”高校、“双一流”学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第七层次:大学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人才,在团场分院基层工作的人才。
第八层次:大学专科毕业,在团场分院基层工作的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专科及本科学历的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政治品格优秀,职业操守良好,身体健康,为人正派;
4.长期从事临床一线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成绩突出;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第十四师市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册人员(含“三支一扶”等已按照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名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名人员不得报名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引进的人才,与医院签订5年(含5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除同岗位正常工资福利、报酬和法定节假日外,前3年管理期内,按下列标准享受购房补助和人才津贴。
(一)享受购房补助和人才津贴
A类人才:
1.第四层次人才:购房补贴50万元,每月人才津贴6000元。
2.第五层次人才:购房补贴25万元,每月人才津贴4000元。
3.第六层次人才:购房补贴15万元,每月人才津贴2500元。
B类人才:
第七层次人才:每年人才津贴20000元。
第八层次人才:每年人才津贴10000元。
在师市落户的,A类人才一次性追加发放人才津贴5万元,B类人才一次性追加发放人才津贴1万元。
引进的A类在师市购房的,享受一次性购房补助。引进的A类人才无购房意愿的,可申请单位安排的周转房。
引进的B类第七层次、第八层次人才,到团场分院工作薪酬为同岗同酬工资标准+享受的师市人才引进政策;如到师市医院工作无法享受师市人才引进政策,薪酬为同岗同酬工资标准。
(二)人员身份确定
1.引进的人才经过资格初审、面试+试岗(不少于10个工作日)、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等环节最终聘用的,按照同岗同酬待遇发放薪酬,引进人员若符合第十四师昆玉市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岗位要求,可同时享受师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2.引进的人才在师市医共体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可根据本人意愿和空编情况,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制实名制登记,若符合第十四师昆玉市2024年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岗位要求,可同时享受师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三)人才培养政策
引进人才可根据自身专长,申请自治区、兵团、师市各级人才项目和平台,享受相关支持和补贴。对列入本年度师市重点资助的人才项目,除上级政策给予的政策扶持外,师市给予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资助。
(四)其他配套政策
引进人才子女在满足自治区高考政策前提下,高考时可报考“南疆单列计划”,并享受南疆高考照顾加分政策。开辟A类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和聘任“绿色通道”,优先聘用岗位等级。对团场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采用特设岗位的办法,到岗即聘。引进的A类人才,通过资格审查及专家评审等程序,可申报成立“名医工作室”,医院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与10-20万元的工作室创建资金。引进人才每年由引才单位组织在第十四师昆玉市人民医院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假期福利方面有年假、探亲假、婚假、新疆本地节假日等。
(一)人员报名
1.从即日起开始报名,应聘人员扫描二维码报名(附件2),相关毕业证、学籍验证报告、执业资格证及其他佐证材料打包以PDF格式命名岗位+姓名+专业发至dsssyyrsk@163.com。
2.报名人员可在信息发布平台和公告下方下载附件1。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有关事项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引进单位进行联系。
3.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有效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试岗(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方式。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附件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试岗环节。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50%,试岗成绩占50%,根据总成绩结果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
第十四师医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1: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附件2 :第十四师昆玉市医共体人才引进报名表(扫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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