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省事业单位面向新疆吐鲁番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受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2024年湖南省部分市(州)事业单位面向新疆吐鲁番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此次招聘岗位20个,招聘计划20名(详见附件1)。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新疆吐鲁番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2022、2023、2024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1月4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8.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办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专的岗位。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毕业生;
(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回复【1104】查看详细职位表及进行报名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4日 9:30- 11月8日18:30。
(二)打印准考证及笔试时间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00后在吐鲁番就业服务网“吐鲁番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6日(上午10:00-12:00)
笔试科目:《职业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公布笔试成绩时间
2024年11月20日10:00
(四)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1月22日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吐鲁番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发布的公告通知。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吐鲁番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进入“吐鲁番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和岗位条件,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因填报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报名及考试费用
本次考试费用共计55元,其中报名费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到吐鲁番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办理减免费用。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面试入围人员须填写并打印资格审查表(附件2)、准考证,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吐鲁番市示范区龙泉街19号)进行审查。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等)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和面试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文化、法律、综合分析及公文写作能力等,总分120分,折算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与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由吐鲁番市人社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吐鲁番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检查项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并提出复查的,经吐鲁番市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费用由复查人员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考察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吐鲁番就业服务网(http://www.tlfjy.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报名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995-7604183
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995-7603025
监督电话:0995-7603011
点击下载附件:
1.湖南省事业单位面向新疆吐鲁番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面向新疆吐鲁番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吐鲁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