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及时维护保养,保持完整有效;定期检查电气线路,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
3.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堵塞、占用或锁闭,不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4.严禁“三合一”“多合一”,不在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除住宿经营场所外一律不得住人。
5.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杜绝违规动火引发火灾。
6.物品、货物分类存放,保持足够间距,不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不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板搭建建筑,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8.场所内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9.场所制定灭火疏散预案,每月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10.场所每日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11.员工掌握“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12.发生火灾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迅速组织灭火和引导人员有序疏散,严禁乘坐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