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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通知》明确,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续发失业保险金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 大龄领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0月26日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河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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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编 辑:李珊珊
统 筹:贾雪玲
责 编:崔 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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