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亮剑”食品药品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政务   2025-01-24 22:27   新疆  

日前,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以下简称塔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县辖区内的某特产玉石店销售的“雪菊、黑枸杞”自制标签上存在虚假宣传其销售的“雪菊”和“黑枸杞”具有预防和针对性治疗某种疾病的功效,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情形,可能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等合法权益造成危害,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为此,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该特产玉石店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处理,并加强对本辖区食品药品销售过程中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以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下一步,塔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盯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宣传等各环节的安全问题,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ND


来源:塔县人民检察院 通讯员 郑玉花





 主编黎 娟

 责编:付  超

 编辑:库尔班汗

    

塔县零距离     塔县抖音      塔县好地方

 投稿邮箱:3626182830@qq.com

 新闻线索:0998-5656878

 举报电话:0998-5656878

  涉企举报专区

 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电话:0998—3490090
 国家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77
 举报网址
https://ww.1237.cn/jbxzxq/sql_web.html     


塔什库尔干零距离
政策法规、民生建设、宣传教育、新闻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