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向县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能源局、县供销社、古绛镇、卫庄镇、大交镇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情况反馈,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发展实际,积极履职尽责,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绛县篇章作出了新贡献、取得了新成效。巡察也发现,一些党组织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不深不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有的履行职能职责有短板。有的“公物仓、公房、公车”改革有差距;有的财源建设谋划不足,财会监督力度薄弱;有的落实惠民举措有差距,履行能源监管职责不到位;有的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不够有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备;有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事项发力不足;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力;有的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有的巡察整改责任未压实,跟踪督办不够有力,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不彻底。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标准、强化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严要求、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强力推进巡察整改提质增效,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对巡察整改的全过程领导,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推动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坚决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深入分析研究找准整治根源,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既立足当下,对症下药,弥补短板,又着眼长远,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机制,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三个清单”,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每一个问题都有专班抓、每一项措施都有专人管,有效推动问题整改清零。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被巡察党组织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