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24年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补充公告》,内容更新如下:
为了提升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的申报与审核效率,优化申请人的服务体验,广西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时在云闪付App内推出了全新的补贴申报平台。自此,所有新的补贴申报将通过这一新平台提交,旧平台将不再接受新的申报材料。对于已通过旧平台提交的补贴申请,将维持现状,相关部门将继续通过旧平台完成补贴的审核流程。
针对近期公众在申报过程中普遍关注的问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以问答形式对外发布了补充公告,以解答群众的疑问。
不需要申请人本人提供房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核验申请人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特殊情况下,如申请人不确定本人房屋是否已通过竣工验收及可否纳入补贴范围,可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咨询有关情况。
申请人的不动产权证所记载的房屋用途为商业等非住宅用途的,可否申请补贴?
不可以。商业、办公用房不在本次补贴活动范围内。
房屋产权人本人由于特殊原因无法亲自申请补贴的,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补贴?
可以。房屋产权人本人(委托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并上传至云闪付App,由受托人履行申请人责任和义务。所申报的物品、材料发票抬头可以为委托人,也可以为受托人。
发票所注明的物品、材料过分详细(如定制柜细分为五金件、抽屉、灯带、镜子等单独在发票中列项)是否符合补贴申报要求?
监制:孟妍
审核:佳佳
编辑:唐燕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