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湘潭召开《湘潭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安全管理若干规定》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就《规定》出台的背景、内容及如何抓好宣传贯彻实施等作情况介绍。
据了解,目前全市已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已达到50万余台。随着我市电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和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全市住宅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和乱停乱放现象仍比较突出。
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刘定明
《规定》按照“小快灵、少而精”的立法原则,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对上位法进行细致化补充,特别是在管理职责分工上更加契合湘潭实际,可操作性更强。
《规定》出台很“快”,从立项到审查批准,全程历时仅6个月。面对电动车充电停放安全问题,《规定》给出了“谁来管”“谁来建”“怎么管”的精确答案,从规划源头、项目建设、配建标准到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各环节作了明确规定,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罚则。
湘潭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刘定明
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需履行电动车充电和停放安全督促责任,包括开展安全宣传、建立信息档案、督促运营维护单位管理充电设施、劝阻和制止违规行为,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对于未实行物业管理又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在指导下督促电动车所有人、使用人做好安全工作。
该《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下一步,相关部门着力加强宣传教育、着力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探索长效机制,推动《规定》落实落地。
记者:梓瑶 万禹
编辑:梓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