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全省率先“立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时事   2024-11-27 17:43   湖南  


11月27日上午,湘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湘潭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 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关键一环,但我市科技成果转化中“不能转”“不敢转”“不愿转”等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我市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也有待进一步提升。为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规定》作了系统性、创新性、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

王永新



《规定》就是为了充分发挥本市科教资源优势和科研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通过市级层面立法,打通产学研用链条的堵点,统筹促进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协同创新,对成果转化予以立法规范恰逢其时、十分必要。

《规定》总共九条,不设章节,优化了条文设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解决问题的实用性。对财政资金预算与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机制、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与服务机构建设、赋权改革机制和转化奖酬的范围和方式、科技成果本地转化评价与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系统部署了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的整体战略。

此次《规定》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在全省市州中率先迈出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一步,为我市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动力支持,将有力推动更多科技成果在湘潭“落地生金”,为我市的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记者:梓瑶 万禹

编辑:梓瑶

终审:刘勇 许晴 石顺清

湘潭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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