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促消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商财函[2024]127号)文件精神,经省市及凌源市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及申报材料审核,拟对以下13家限额以上单位发放奖励资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对支持项目存有异议,可于12月4日前向凌源市商务局商贸运行指导科反映。联系电话:0421—6767015。
凌源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8日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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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促消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商财函[2024]127号)文件精神,经省市及凌源市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及申报材料审核,拟对以下13家限额以上单位发放奖励资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如对支持项目存有异议,可于12月4日前向凌源市商务局商贸运行指导科反映。联系电话:0421—6767015。
凌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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