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精神体现在各项税法中

财富   2024-12-04 17:08   黑龙江  

今天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内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税收制度从宏观到微观层面均体现着宪法精神。
宪法的发展历程:





从“五四宪法”到“八二宪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4部宪法,见证了新中国的历史变迁,无不留下时代的烙印。
1954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基础上,我国第一部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这部宪法又被称为“五四宪法”,其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一系列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里程碑意义。
随着时代的变迁,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又称“八二宪法”。它在继承“五四宪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历史时期要求进行了全面修改和完善。
此后,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又通过了多个宪法修正案,如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国家的经济体制,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等,使宪法能够与时俱进,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宪法的重要作用:





人民幸福生活的法律基石
“法者,治之端也。”我国现行宪法有力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宪法确立国家根本制度。宪法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宪法还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这些制度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
宪法确定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宪法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家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赋予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等。这些权利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是人民幸福生活的法律基石。
宪法与税法:





价值、规范和制度上的渊源与关联
从历史上看,宪法与税法的关系可以追溯到近现代意义上宪法的产生。英国大宪章属于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宪法文件之一,它的目的之一便是限制英国国王的征税权。
从形式上看,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处于整个法律体系的顶端,为所有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根本性的依据与准则,税法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但是,二者的渊源与关联不仅于此。
从本质上看,宪法对财税法的发展提供着价值、规范和制度的支持。税法关乎国家与公民之间的财产分配。对国家征税权的限制、纳税人财产权的保护等,都应符合宪法所确立的法治原则与价值理念,进而建构并完善税法的理论基础,并与相关部门法保持协调,实现宪法秩序下的法秩序统一。
从实践上看,税收实践不断为宪法发展提供问题导向。例如,房产税、地方税等问题虽属于财税问题,但涉及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的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而这些问题根植于宪法土壤,无法在财税法的自身框架内寻求根本解决,需要在宪法层面予以回应。同时,此类问题的解决和改革的深化,将推动宪法的学科研究不断关注现实问题。
宪法精神:





落实到税收制度中
在现代社会中,财税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关乎政府与人民、立法与行政、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必须接受宪法的指导和制约。我国宪法中除直接涉及税收的条款外,还有大量有关国家任务、公民基本权利的条款,它们对财税立法、行政与司法都产生了规范效力。
税收法定原则体现宪法政治的逻辑起点。税收法定的核心是“征税必须得到人民的同意”。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对依法纳税义务在宪法上的规定,从另一方面推进了全社会对税收法定的关注。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税收立法工作,税收立法进程不断加快,保障了纳税人的财产权和经济活动的可预期性,构建了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税收公平是对宪法公平正义精神的贯彻。税收作为一种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直接体现了分配的正义。在税制设计上,税收公平要求充分考虑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和经济状况,遵循量能原则,在横向和纵向层面实现税收公平。一方面,通过累进税率等制度设计,使高收入群体承担相对较多的税负,低收入群体承担相对较轻的税负;另一方面,在税收政策制定上,注重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公平对待,避免税收歧视。如企业所得税法不因企业的所有制形式而区别适用税率,但根据企业的规模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和税收优惠。
纳税人权利保护是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的具象化。在宪法所列举的各项权利中,与税收联系最紧密的当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保障为税法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基本的价值指引。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限于财产权。因此,纳税人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享有知情权、保密权、申请减税免税权、陈述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等一系列法定权利。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这些权利。
税法是促进国家的整体发展和公共利益实现的重要抓手。税法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提高财政收入、引导资源合理配置、调节社会财富再分配、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作用,既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的方式,扶危济困,支持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环境保护;也可以通过矫正税,如环境税的征收,起到弥补负外部性行为损坏的作用。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4年12月4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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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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