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资助:
我市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三免一补”(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一、免学杂费
(一)免除范围: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二)免除标准:小学720元/生.年,初中为940元/生.年。
(三)申请发放程序:不需申请,入学时直接免除,不再收取。
二、免教科书费
(一)免除范围: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二)免除标准:国家规定课程由中央全额承担(含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亏损补贴),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
(三)申请发放程序:不需申请,入学时直接免除,不再收取。
三、免作业本费
(一)免除范围: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二)免除标准:小学15元每生每期,初中20元每生每期。
(三)申请发放程序:不需申请,入学时直接免除,不再收取。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一)补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和非寄宿生。
(二)补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250元每生每年,初中生1500元每生每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三)申请发放程序: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交至就读学校,由学校经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组织发放。按学年度申请,分学期发放。
五、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我校为城区学校,不享受该项)
(一)实施范围:我市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实施标准: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在校时间190 天计算。
(三)申请发放程序:不需申请,入学后即享受营养餐。
六、初中毕业生
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可享受的资助政策,详见普通高中阶段、中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