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佛学院尼众部2024年度招生简章

文摘   2024-09-08 20:34   湖南  

湖南佛学院


一、性质

      湖南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佛教协会、湖南省人大、湖南省宗教事务局等部门在1999年3月正式批准,在当地党和政府宗教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湖南省佛教协会开办,以传授佛教经、律、论为基本学科,学制两年的汉语系中等佛教院校。


二、培养目标

      以培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自愿献身佛教事业,具有中等佛学知识及政治、文化水平的佛学研究、佛教文化交流和寺院管理的青年僧才为基本目标。


三、招生名额及课程设置

      1、本院尼众部招学僧45名;

     2、课程设置:佛学包括《二课合解》、《沙弥尼律仪》、《遗教三经》、《四分戒相表》、《中国佛教史》、《印度佛教史》、《佛学基础》等,社会学科包括《古代汉语》、《诗词格律》、《中国历史》、《书法》等。


四、招生对象

      爱国爱教、能坚持僧装、素食、独身;遵纪守法严持律仪的出家女众。出家时间一年以上,年龄在18岁至49岁(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信仰纯正,品学兼优,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隐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报考办法及有关规定

  1、凡符合本招生条件者,可持身份证、戒牒和所在寺院介绍信或《招生报考表》来院报考;

  2、报考者须交本人学历证明、体检表及本人削发两寸照片二张;

  3、考试科目:佛学基础知识、语文、时政、早晚课诵;

  4、报考日期: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即日起,经教务处确认后可前往学院。

  5、凡来本院考试者,必须僧装、僧仪整肃,严禁穿戴、携带俗家衣物。


六、毕业后去向及待遇

  1、学僧毕业后,由湖南省佛教协会统一分配到湖南各寺院担任相应的工作;

  2、凡留在湖南各寺院工作的,由湖南省佛教协会指令湖南各寺院参照普通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的待遇发给生活费用;

  3、德才兼备者,可留作本院师资、常住任职,或可报考高级佛教院校深造。



其他:

  1、学习期间免除所有学杂费用,并发给相应的生活补助。

  2、录取后有以下情况之一或多项将劝退:

     在学院考察期间,经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不能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入院后持续患病两个月以上难以坚持学习或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者;入院后不能完成功课,如随众上殿、过堂、半月布萨、出坡、诵经等。


联系方式:

客堂:0731-84485300

教务处: 15880205204  18874096553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136号开福寺

邮编:410008


微信号GUKAIFUSI927

电话|0731-84485300


古开福寺
介绍湖南长沙古开福寺的历史概况,发布古开福寺的新闻法讯。分享碧湖诗社的优秀诗词,传播佛教的文化艺术。同沾无上甚深妙法之喜,共沐十方世界诸佛之恩。古开福寺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湘(2022)000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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