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第二期)
一、学校简介
陇东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地处甘肃省庆阳市,前身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庆阳师范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1年庆阳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和庆阳地区农业学校整体并入,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陇东学院。2012年庆阳卫校整体并入。2013年通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7年被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2022-2023年被教育部列为华东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对口支援学校。2024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实行省地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
学校现占地面积1309.64亩,校舍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3亿元,馆藏图书202.96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8758人,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现有教职工1284人,其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人员507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50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优秀专家、领军人才、人才工程、“园丁奖”和“成才奖”等获得者54人,43人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1名“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讲座教授”,4名“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青年学者”,119人获“陇原人才服务卡”;兼任兄弟院校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02人。
学校设马克思主义、文学与历史文化、教育与体育、经济管理、数学与信息工程、农业与生物工程、艺术、石油化工、土木工程、智能制造、医学、地理与城乡规划、新能源等13个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专业36个,涉及文、理、教、工、农、管等9个学科门类。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陇东学院以优厚待遇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70名,现将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三)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四)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须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人才层次及待遇
(一)引进人才层次
(二)引进待遇
1.引进高层次人才解决事业编制,依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并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并享受校内绩效工资及学校福利。
2.享受分层次提供的安家补贴。注:安家补贴含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家补贴,安家补贴为税后一次性发放。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上限;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下限。
3.科研启动费。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上限;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下限。
4.低职高聘。上岗后3年内,按照我校相关规定享受校内低职高聘待遇,即发放引进人才已有职称资格所对应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相应待遇——中级职称及以下者,按照专业技术七级标准兑现;具有副高级职称者,按照专业技术四级标准兑现;具有正高级职称者,按照专业技术三级标准兑现。3年后不再低职高聘。
5.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版)》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医保办理、税收政策、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收景点门票、机场服务、金融服务、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四、招聘专业及计划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确认表(见附件),连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科研成果等扫描件,投递至人事处邮箱renshike8658630@163.com。邮件主题请以“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命名,如:张三+博士+某某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按照报名情况分批次集中组织资格审查。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学校人事处在线审核,在线审核通过人员携带要求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先由用人单位初审,初审通过人员人事处复审。
2.审核材料要求:需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信息确认表1份(见附件);两寸免冠彩色近照电子版(蓝底);代表性成果扫描件(不超过6项,用人单位留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专业及毕业时间证明(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2月31日)。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由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复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及考核须知。
5.凡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
1.考核时间:考核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批次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包括专业能力(试讲、实验技能、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两方面,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
3.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将在陇东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备案及聘用
1.体检。体检在三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学校与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师德师风表现实行 “一票否决”,考察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审批。学校将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2024年12月31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未能转入学校者不予审批聘用。
5.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6.聘用。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反映。
学校人事处电话: 0934-8658685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 0934-8658596
人事处邮箱:renshike8658630@163.com
来源:陇东学院官网
监 审:杜国亮 审 核:李淑娟
责 编:杜丽珍 编 辑:尹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