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丰电动车棚项目

民生   2024-12-26 20:39   江苏  

安丰电动车棚项目招标公告

东台市兴丰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安丰电动车棚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项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安丰电动车棚项目

(二)工程地点:东台市安丰镇境内

(三)建设规模:造价约59.53万元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工期:6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七)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安丰电动车棚项目的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四、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低于成本判断:投标报价不低于项目合理平均价的95%)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在线开标公证系统”网站自行获取,网址:https://dongtainotary.njguochu.com:8003/login;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六、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7日15时00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在线开标公证系统”网址(https://dongtainotary.njguochu.com:8003/login),按系统提示完成投标、开标流程(推荐使用Windows10操作系统,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Google Chrome或Win10自带浏览器Edge)。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与或完成投标、开标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东台市安丰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6日


     来源 | 镇招投标办     审稿 | 陈艳华     发布 | 镇宣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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