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政务   2024-12-18 18:23   江苏  
全市各社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工作。请各单位参考界定标准认真自评申报,并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



申报要求

凡符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的单位,均应主动向本单位所在行政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备案。如单位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法律责任。



申报途径及方式

请拟申报单位如实填写《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附件2),并将纸质盖章件报送至辖区消防救援大队或将纸质盖章扫描件发至辖区消防救援大队邮箱(附件3)。


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

1、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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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3、各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及邮箱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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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防火监督处

▌审核:防火监督处
▌发布:南京消防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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