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湾镇殡葬改革监督举报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树立文明、环保的殡葬新风,魏湾镇就全面加强殡葬改革和管理的工作,现制定如下监督举报制度:
一、魏湾镇范围内去世人员一律火化(殡葬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除外:“在火葬区,对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应予尊重,不要强迫他们实行火葬;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禁止土葬。
二、各网格支部及联合村两委干部有上报死亡情况的义务,如果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启动相应问责程序予以处置。
三、各网格村民有监督的义务和权力,如发现偷埋现象可向魏湾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600元现金,如此线索是支部书记未上报的情况,奖励举报人1000元现金。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并举报殡葬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办公电话:0635-7102125;手机:18863586998,魏湾镇人民政府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
魏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