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
合同制公车驾驶员1名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公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自愿服从岗位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持有B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5.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6.限男性,限南康户籍;
7.退役军人优先;
8.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其他不适宜聘用为工作人员情形的。
招聘程序及方式
按照个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文末二维码)、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交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的先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面试时携带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
报名方式
②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好的《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件材料发送至邮箱:2732690463@qq.com。
考试形式分为面试和实操。
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实操: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实操人员,实操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机动车驾驶技术,总分100分。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实操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招录,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及待遇
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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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自:南康检察,若涉侵权请联系删除
商务合作联系:1357673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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