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谦
01
人物生平
于谦(1398—1457年),字廷益,号节庵,明朝浙江钱塘人(今浙江杭州)。出身于仕宦世家,幼年时聪颖过人,23岁考中进士,历任御史、巡抚、兵部侍郎、兵部尚书等职,加封太子少保。他为官清廉刚直,是明朝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
02
廉洁事迹
据《续藏书》记载,于谦在河南、山西等地任巡抚时,奉诏入京议事,临行前,属僚们都劝他,即使不带重金前往,难道也不拿一两件地方土特产以方便结交一下当朝权贵吗?于谦笑着举了举自己的两只袖子说:“我只有清风而已。”并赋诗一首以表明心迹:“手帕蘑菇与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于谦长期在地方任官,十分了解民间疾苦。他认为手帕、蘑菇、线香(注:用香料研末制成,形制细长如线,故得名,可入药。)都是地方土特产,本来可以作为老百姓生活补贴之用,但是如果将其作为联络朝中权贵的物品,那老百姓就会反受其累,生产生活受到侵扰,所以他入京时从不带任何礼物,不给老百姓增加负担。于谦在河南、山西等地任巡抚长达19年,政声卓著,清名远播。在任期间,他体察民间疾苦,惩治土豪恶霸,兴修水利,改良农业生产,并为民请命,不避权贵,被百姓称为“于青天”。
于谦一生清正廉洁,即使是在他荣宠极盛的景帝时期,也从不恃权谋利,一切以国家社稷利益为本。《明史》记载,英宗复辟后,于谦被下狱抄家,“家无余赀”。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继任兵部尚书陈汝言,他是石亨一党,不到一年就“赃累巨万”。石亨一党倒台后,英宗亦后悔冤杀了于谦。后来,继任的几位明朝皇帝陆续为于谦昭雪,下诏复官、赐谥、建祠等。1590年,万历皇帝又下诏将于谦的谥号由“肃愍”改为“忠肃”。
“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年轻时写的这首明志诗——《石灰吟》正是他一生清白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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