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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沧州市妇联获悉,全市2025年城乡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开始申报,符合条件者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妇联部门提出申请,申报时间截至3月31日。受助妇女可获得一次性救助10000元。
据了解,申报对象为经县级以上(有诊断资质)医院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且截至2025年3月31日,由民政、乡村振兴或农业农村等部门认定的符合以下四项条件其中之一的城乡低收入妇女: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值得注意的是,以前申请过但未得到救助,现在仍然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可以重新申报。对于往年已经获得“两癌”救助的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病案首页、诊断证明、低收入证明、医院费用结算单、户口本(户主页和患者页复印件),这些资料除纸质版外,需报送电子版。
编辑:赵 娜
初审:任 涛
复审:于素芹
终审:胡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