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
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首要条件
无证驾驶危害大
侥幸上路终被查
近日,拉萨交警
查获一批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现将其曝光
查获时间:2024年12月25日11时47分
违法地点:扎基路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E2721B
违法人姓名:益***
查获时间:2024年12月27日12时21分
违法地点:林廓北路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J2492
违法人姓名:普***
查获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时52分
违法地点:娘热乡路段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69H66
违法人姓名:陈***
查获时间:2025年1月1日16时37分
违法地点:五岔路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DC9375
违法人姓名:贡***
查获时间:2025年1月4日5时17分
违法地点:当热路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豫CD3M28
违法人姓名:次***
查获时间:2025年1月5日21时27分
违法地点:堆龙羊达乡政府路段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EJ8218
违法人姓名:扎*
查获时间:2025年1月14日11时59分
违法地点:北环气象局路段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青HL9921
违法人姓名:朋***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
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它不仅威胁到道路交通安全
还可能给驾驶者自身及其他道路参与者
带来无法挽回的重大伤害
我们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无证驾驶坚决说“不”
共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 责编(一审):鲍卉
■ 主编(二审):黄永刚
■ 审核(三审):何多庆
▼点击图片,查看往期精选内容▼
●守护春运路,严打“黑车”保安全
●权威发布 | 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53亿辆 驾驶人达5.42亿人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3000万辆
●2025年拉萨市春运交通安保工作部署视频会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