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丨无证驾驶危害大,以身试法必严惩!

政务   2025-01-20 17:47   西藏  

驾驶证

是驾驶机动车上路的首要条件

无证驾驶危害大

侥幸上路终被查

近日,拉萨交警

查获一批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现将其曝光

案例一


查获时间:2024年12月25日11时47分

违法地点:扎基路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E2721B

违法人姓名:益***

案例二


查获时间:2024年12月27日12时21分

违法地点:林廓北路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J2492

违法人姓名:普***

案例三


查获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时52分

违法地点:娘热乡路段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A69H66

违法人姓名:陈***

案例四


查获时间:2025年1月1日16时37分

违法地点:五岔路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DC9375

违法人姓名:贡***

案例五


查获时间:2025年1月4日5时17分

违法地点:当热路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豫CD3M28

违法人姓名:次***

案例六


查获时间:2025年1月5日21时27分

违法地点:堆龙羊达乡政府路段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藏EJ8218

违法人姓名:扎*

案例七


查获时间:2025年1月14日11时59分

违法地点:北环气象局路段

违法行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车牌号码:青HL9921

违法人姓名:朋***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

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它不仅威胁到道路交通安全

还可能给驾驶者自身及其他道路参与者

带来无法挽回的重大伤害

我们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无证驾驶坚决说“不”

共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 责编(一审):鲍卉

■ 主编(二审):黄永刚

■ 审核(三审):何多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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