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曝光台 | 31人!武定法院最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民生   2024-12-06 19:37   云南  


武定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2024年第7期)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信用机制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武定法院现对下列被执行人予以曝光。
对有财产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武定法院将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举报方式:武定法院执行局(0878-8835115)。



武定县人民法院


现将2024年武定县人民法院发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7期)

予以公布

1.何元有

姓名

何元有

证件号码

52242620000225****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276号

未履行部分

6000.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2、黄建勋

姓名

黄建勋

证件号码

53232919721030****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282号

未履行部分

10316.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3、毕学科

姓名

毕学科

证件号码

53232919931004****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61号

未履行部分

21460.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4、张学林

姓名

张学林

证件号码

53232919840510****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06号

未履行部分

31449.29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5、王美花

姓名

王美花

证件号码

53232919850308****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06号

未履行部分

31449.29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6、杨军

姓名

杨军

证件号码

53232919790111****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87号

未履行部分

45000.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7、石海芬

姓名

石海芬

证件号码

53232919920806****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186号

未履行部分

52662.76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8、李海涛

姓名

李海涛

证件号码

53232919910228****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186号

未履行部分

52663.76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9、秦菊英

姓名

秦菊英

证件号码

53232919670816****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02号

未履行部分

56000.37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10、杨正荣

姓名

杨正荣

证件号码

53232919680509****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02号

未履行部分

56000.37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11、李学军

姓名

李学军

证件号码

53232919820225****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56号

未履行部分

68743.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12、陈本军

姓名

陈本军

证件号码

53011319690724****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27号

未履行部分

75500.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13、高佳红

姓名

高佳红

证件号码

53292319851026****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59号

未履行部分

80421.65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14、李逢军

姓名

李逢军

证件号码

53232919870112****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59号

未履行部分

80421.65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15、杨建仙

姓名

杨建仙

证件号码

53232919880703****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719号

未履行部分

84923.12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16、李谷云

姓名

李谷云

证件号码

53223119770425****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63号

未履行部分

88020.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17、陈丽萍

姓名

陈丽萍

证件号码

53012819921214****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400号

未履行部分

96675.55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18、莫春琼

姓名

莫春琼

证件号码

53232919720215****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34号

未履行部分

125741.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19、刘晓芳

姓名

刘晓芳

证件号码

53232919950701****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34号

未履行部分

125741.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20、代世银

姓名

代世银

证件号码

51022719670114****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49号

未履行部分

128580.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21、王朝旗

姓名

王朝旗

证件号码

53232919780724****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405号

未履行部分

165893.19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22、王朝国

姓名

王朝国

证件号码

53232919740226****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405号

未履行部分

165893.19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23、甘春

姓名

甘春

证件号码

51022819651008****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57号

未履行部分

178328.59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24、李发兴

姓名

李发兴

证件号码

51062319670712****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57号

未履行部分

178328.59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25、刘玉军

姓名

刘玉军

证件号码

53232919731223****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71号

未履行部分

187825.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26、钟建平

姓名

钟建平

证件号码

53232919760817****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68号

未履行部分

312844.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27、吕俊芳

姓名

吕俊芳

证件号码

53012719881227****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恢38号

未履行部分

394900.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28、杨朝生

姓名

杨朝生

证件号码

53232919691123****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89号

未履行部分

805900.0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29、赵从江

姓名

赵从江

证件号码

53222419730123****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24号

未履行部分

869851.9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30、黄文得

姓名

黄文得

证件号码

35012519710424****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75号

未履行部分

871264.80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31、尹凌

姓名

尹凌

证件号码

51102519730118****

执行案号

(2024)云2329执322号

未履行部分

1027908.18元

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规定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名单,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有什么影响?



(一)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会被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

(三)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他的失信情况会被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

还将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


1.乘坐交通工具时,禁止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禁止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禁止旅游、度假。

7.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禁止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温馨提示:

信用跟随您的一辈子,请您珍惜!




☀ 来源:武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 编辑:禄武看点(合作微信:18987815586)
☀ 法律顾问:楚国律师事务所 杞晓军:15808785146
▼进入K同城,请点击阅读原文

禄武看点
看武定禄劝;观众生百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