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交警
原标题:14岁少年骑电动自行车出门,撞上行人!监护人承担责任……| 典型案例 • 百起案例曝光114
关于未成年人的骑行交通安全
一直备受全社会关注
交警部门也不断强调
未满12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
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
但是!
有的家长并不重视
有的孩子无视交规
都将安全抛之脑后
来看案例
近日,陈某某(14岁)驾驶云C85***号电动自行车沿张家界-巧家(张巧线)由北向南从永丰镇绿荫村簸箕湾往永丰镇新民村方向行驶,09时11分许行驶至张家界-巧家(张巧线)K1388+50M(永丰镇察拉汛路段)处时,碰撞行人杜某某,造成杜某某受伤的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后,陈某某驾驶云C85***号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杜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杜某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事故所有的损失和赔偿由陈某某的监护人承担。
未成年人骑行事故屡见不鲜
每一起事故
都在给我们敲响警钟
前车之鉴,就在身边
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
最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
有以下四种
中学生载同学在路口未观察减速,撞到正在横过斑马线的两名儿童。
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未注意观察道路车流情况,随意变道,与同方向车道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
中学生搭载朋友,未靠右行驶,与对向的一辆轿车相撞。
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与同车道另一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嬉戏打闹,追尾前方小车。
心理
制动
载人
炫技
交规
意识
上下学路上车辆较多,交通环境复杂。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请家长朋友做好配合工作,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未满龄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出行或上下学!
(1)要坚持原则,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要以为孩子已经长大而盲目地满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不违法违规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出行或上下学,时刻关注孩子出行安全,杜绝惨痛的危险事故发生。
(2)骑乘电动自行车,要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做好孩子的榜样。要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无证驾驶、违规载人、闯红灯等行为,对学生违法违规行为一样严查。一经发现未成年人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处理,并通报学校及对学生家长进行教育训诫。
(3)开车时,请不要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不超员超载,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饮酒驾驶,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乱放,不车窗抛物,文明礼让行人,行车中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