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防城港市港口区委批准,港口区纪委监委对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何培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培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培源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港口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港口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培源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防城港市港口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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